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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的建议》(第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王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该建议对如何更好地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将起到积极作用,对进一步推动我们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协办单位回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

1.搭建企业对接平台。为促进企业间合作,2020年我市建立重点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将   等企业纳入其中,建立重点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产业链协作配套。抚顺市委、市政府召开重点企业联席座谈会,发布全市“企业协同发展倡议书”,倡导企业报团取暖、联合发展,并与重点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共同探讨抚顺经济发展良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鼓励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共渡难关。5月召开了“抚顺市工业企业—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座谈会”,加强我市企业与鞍钢集团的对接,8月抚顺市政府与鞍钢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强化与鞍钢对接和项目服务,为企业拓展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合作。

2.建设大中小企业特色载体。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多年来致力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并于2018年获批国家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至2020年底,获国家专项资金4000万元,支持园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高新区结合园区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创新创业的服务体系及软硬件环境,挖掘探索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模式,不断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丰厚度,逐步向精细化、集约化、可循环利用的方向发展。

二、关于提供用工就业支持

1.实施精准帮扶,协助企业稳岗用工。针对部分企业缺工严重、稳岗压力大和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市人社局不断探索就业服务内容、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满足企业稳定用工需求。制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失业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关于开展全省人社干部“进企业、稳就业、保用工”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过网站、经办窗口发布政策文件,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持续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多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多层面提供岗位供给、技能提升、信息推送、就业援助等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2.举办特色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对接有序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不间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特色专场线上招聘活动,2020共计召开148场招聘会,进场企业3978家次,提供岗位71127个。充分挖掘产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行业领域就业潜力,助力返乡人员、农民工就近就业、“家门口”就业。持续对全市企业用工情况摸排,了解企业开复工具体安排、职工节后返岗计划情况、企业用工缺口情况、政策享受情况以及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需求,适时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着力通过“点对点”送政策、“面对面”摸情况、“手拉手”解难题的方式,为企业解决现实问题。

3.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2020年我市为523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8403万元,惠及企业职工39.9万人。2021年3月31日前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申报及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开展2021年普通稳岗返还工作。继续实施阶段性延长企业失业保险费率1%标准至2022年8月31日。

三、关于出台扶持政策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中小企业。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提出了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等七项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辽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0〕9号),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我市出台了《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并配套制定了《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从降成本、助融资、破壁垒、促转型、拓市场、保权益等六个方面制订25条政策措施,增强政策可操作性。同时,市促进民营经济领导小组还出台了《抚顺市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抚民营发〔2020〕4号),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体系,服务于民营和中小企业。

2.面落实疫情减免税收新政策。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市积极应对加强落实,实现新增减税降费15.7亿元,有效缓解了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带来的冲击。针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省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方面政策安排,不断加强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的协调对接,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确保政策落实无盲点。同时全面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减税降费落到实处,确保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促进我市经济良性发展。

3.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大众创新创业,挖掘一批拥有高新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产品的科技型“苗”企业,储备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三级梯度培育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扩大“创新券”、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等政策的扶持范围。加强与银行、风投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企业在科创板、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激发科技金融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倍增效应。

4.助力企业信贷融资。建立抚顺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全市已有28家金融机构入驻,发布金融产品87项,注册企业数79家,解决融资金额13085万元。成立抚顺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的组织架构,加强对企业的融资服务。召开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建立六大主要银行行长包240户企业制度,推进“百行进万企”“百名融资顾问进千户企业”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举办多场次政银企对接。引导银行机构通过各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大力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在疫情期间,采取非现场、网络视频等方式完成贷前尽职调查工作,对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省农担新宾办事处2.1亿元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按1.5%费率测算,为担保农户节约保费1705.6万元,为村级经济主体创造就业岗位2610个,其中解决贫困户就业17户,为市场主体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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