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决算

2019年度抚顺市工信局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0-07-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市工信局主要职责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训电力市场。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计提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市工信局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13个科室,人员编制70人,截止2019年底机关实有人数60人。公益岗位人员9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304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1.4 万元,增长16.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拨付资金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042.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2.4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万元,主要是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用款。

(二)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303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8 万元,增长16.3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拨付资金支出增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18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万元。

2.项目支出1226万元,主要包括对企业补助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65万元

主要是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起草资金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9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万元,项目支出12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3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00万元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187万元。

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184万元,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万元,主要是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51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51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8.6%,主要是2019年缩减了预算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万元,比2018年增加32万元,增长22%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