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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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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训电力市场。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计提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单位为抚顺市工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103.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03.9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3.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38.98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中央及省拨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4103.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10.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7万元。

2.项目支出2293.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其他勘探信息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41.07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中央及省拨专项资金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0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91万元,项目支出2293.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38.98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中央及省拨资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3.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52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54.39万元,占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2892.07万元,占70%。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占2%;其他支出90万元,占2%。

1.社会保障支出787.52万元,具体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抚恤金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4.39万元,具体包括单位医疗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2892.0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50%。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检车、过路费、加油款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5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5.7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减,及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没有开展。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 3.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77.5分。(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