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进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抓好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工作,根据《抚顺市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拟推荐的绿色制造单位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一)绿色工厂。鼓励根据本县区产业结构特点推进绿色工厂创建。推荐的绿色工厂应是在抚顺市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绿色工业园区。各县区要在对本辖区工业园区整体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包装谋划绿色化水平相对突出,承载能力相对完备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应是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相对较高,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达到40%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二、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依托平台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完成注册,根据申报指南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上传有关佐证材料。属于53个重点行业(附件3,如在申报期内国家调整重点行业清单以调整后为准)的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按照新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进行自评价。园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企业、园区同时要依据建设指南,对照自评价报告模板形成纸质版自评价报告。
(二)县区初审推荐。各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园区自评价报告进行初审,对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先进性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园区,通过管理平台完成上报推荐。
(三)组织评审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汇总各县区推荐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企业、园区的自评价情况采取会议或现场方式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市级绿色制造单位相关要求,择优确定拟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公布2026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是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各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要按照“广泛挖掘、择优推荐”原则,对本辖区内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大力推广绿色制造成效明显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实丰富绿色制造单位培育库,择优组织遴选和推荐。
二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要严格对照《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对拟推荐单位逐一进行排查,严防带病推荐。如发现企业、园区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问题,我局将依据《细则》及时从名单中移出并进行公告。
三是把握节点按时上报。企业、园区在管理平台提交截止时间是2026年4月10日,同时将自评价报告(1份纸质版)报市工信局。各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在管理平台审核上报截止时间是2026年4月15日,同时将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报送市工信局资源科。
联系人:刘清武 佟佳迅 57500350
邮箱:fsjwzyc@163.com
附 件: 1.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2.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
3.重点行业清单
4.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