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产业创新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抚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
(二)申请企业应在抚顺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办法》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指标需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严格把握。
(三)申请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申请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二、申报时间
企业线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8月14日。
三、申请流程
1.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企业可于2026年7月15日—8月14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附件4)。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2.县(区)级审核推荐。各县(区)、高新区工信部门要根据《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属地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后将推荐企业名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3.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办法》规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属地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通过后将推荐企业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完成线上提交工作。
4.省级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抽查,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印发正式通知公布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高新区要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评,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对本地区企业咨询问题答疑。
2.各县(区)、高新区要落实好审核责任,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切实提高审核推荐质量,按程序进行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事宜,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各县(区)、高新区于2026年8月21日前完成初审和报送工作,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同时报送企业纸质版申请书(2份,其中1份封面加盖县、区工信部门章)和企业纸质佐证材料(1份、须与线上提交所有信息一致)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版材料(含推荐文、推荐表格及企业申报表申报材料完整版pdf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慧婷 57500465
平台技术联系人:赵维维 024-86906664
邮 箱:jwmyc@163.com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3.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
4.佐证材料参考清单
5.各县(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工作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