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辽宁省有序用电指导意见》(辽工信电力〔2021〕225号)和《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3〕23号),结合全市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主动应对电力供需矛盾,统筹地区产业结构、用电特性、发电能力等因素,兜牢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底线,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促进工商业用户节能减排,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安全、有序实施“两高”用户优先的限电,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原则
坚持全市统筹、区域协调、行业平衡,坚持用户知情、事先约定,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有序安排。要定用户、定负荷、定周期、定线路,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1.安全稳定。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供电紧张时期,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将有序用电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限度。
2.有保有限。坚持“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首先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负荷,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和不合理用电需求。
3.注重预防。坚持“科学调度、提前准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分析,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二)有序用电实施原则
严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将有序用电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
1.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疫情防控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它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三、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
(一)电网供应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底,抚顺市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19.07万千瓦,其中火电为284.65万千瓦,水电为11.37万千瓦,光伏为23.05万千瓦,预计2023年全市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左右,2023年底全市发电装机容量预计到达349.07亿千瓦,计划新投运抚顺矿区西舍场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剩余其他为分布式电源项目。
(二)用电需求分析
全市用电需求预计仍将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受疫情影响经济增长缓慢,2023年抚顺特殊钢等企业有负荷增容,网供电量将稳步增长。预测全市电网网供最大用电负荷150万千瓦,同比增长3.42%。
(三)电力需求平衡情况分析预测
随着北四平66千伏变电站、毛燕66千伏变电站新建投运,锦桥66千伏变电站扩建后投运,抚顺新宾县、抚顺县农网地区线路供电半径长、低电压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但同时抚顺北部220千伏主网架薄弱、工农220千伏变电站供电方式薄弱、永陵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联络通道相对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负荷调控指标分配
(一)预警分级
根据辽宁省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分解,结合抚顺市电力负荷预测情况,将2022年抚顺市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为六个等级:
Ⅰ-A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43万千瓦。
Ⅰ-B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35万千瓦。
Ⅱ-A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28万千瓦。
Ⅱ-B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21万千瓦。
Ⅲ级:黄色预警,较重,电力缺口15万千瓦。
Ⅳ级:蓝色预警,一般,电力缺口8万千瓦。
(二)调控指标
根据辽宁省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分解,结合抚顺市电力负荷预测情况形成2023年抚顺市负荷调控指标分解表,作为确定抚顺市有序用电措施启动级别和安排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措施的依据。
五、有序用电措施安排
有序用电措施,包括高峰时段用电负荷转移到其它时段的错峰措施,高峰时段削减、中断或停止用电负荷的避峰措施和特定时段限制某些用户的部分或全部用电需求的限电措施。
(一)重点工业用户有序用电措施
在全市启动Ⅱ级及其以下有序用电时,首先启动“两高”用户有序用电,在“两高”客户负荷全部参与后,安排其他重点工业用户加入有序用电措施中。
(二)其它工业用户有序用电措施
当全市启动实施Ⅰ级有序用电时,“两高”及其他重点工业用户用电负荷全部限制到位之后仍存在电力电量平衡缺口,将对其它工业用户实施有序用电。
六、组织实施
(一)方案启动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全市启动有序用电措施。
(二)方案执行
1.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的我市的限制时段和限制负荷,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和首先限制“两高”用户用电负荷的原则,在保留“两高”用户必要的保安负荷和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民生工程负荷的基础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国网抚顺供电公司科学制定有序用电执行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下发实施有序用电的通知。
2.有序用电期间,国网抚顺供电公司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部署,组织各供电分公司及客服中心对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履行告知义务。
3.有序用电执行用户接到有序用电通知后要立即响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有序用电准备,采取措施,确保本单位在限制时段内将限制负荷落实到位。
4.有序用电期间,国网抚顺供电公司组织各供电分公司及客服中心对有序用电执行用户实施监控,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之所属县区及有关部门。
5.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供电分公司及客服中心,密切跟踪有序用电对用户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各县区、有关部门对有序用电执行用户实施督导检查,对执行方案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停止供电,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用户承担。国网抚顺供电公司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负控装置的作用,保障有序用电执行到位。
7.当供电缺口超出错避峰和限电压减能力、突发事件导致执行时间严重不足等紧急状态下,将执行事故拉闸序位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
8.当接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终止执行有序用电的通知后,国网抚顺供电公司应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三)情况统计
国网抚顺供电公司及各分公司应将有序用电影响的用户数、用电负荷、用电量等信息,于当日有序用电结束6小时内报同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有序用电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做好本地区有序用电工作。
(二)国网抚顺供电公司作为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要确保有序用电方案的有力执行,在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排有序用电任务时,对同行业用户要公平公正。
(三)电力用户要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并制定非电保安措施。重要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应急保安电源。
(四)对执行方案不力、擅自超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五)对符合有序用电执行原则的新上或恢复用电以及用电变更的电力用户,要及时纳入有序用电方案。
(六)有序用电实施期间,电网企业应开展有序用电影响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相关统计工作,并及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附则
(一)为更好地实施有序用电,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通知要求,将及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新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前按本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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