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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8-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国网抚顺供电公司及各分公司、有关企业:

《抚顺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已于6月2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并于8月1日开展实施。为进一步做好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工作。

请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国网抚顺供电公司及各分公司严格按照《抚顺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申报和认定工作。

请各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初审情况及重要电力用户名单上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赵莹   李维   575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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