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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抚顺市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5-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推动工业节约能源和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我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抚顺市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下达给各县区工信局和有关企业,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电话:57500350     邮箱:fsjwzyc@163.com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6日

 

 

 

抚顺市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一、监察对象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节能监察监管对象,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上一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3000吨标准煤的企业中,按照不大于20%的原则随机抽取监察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二、监察任务

主要包括:2023年度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未覆盖行业能耗限额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察;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协调

各县区要将节能监察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坚持属地化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协调有关企业配合执法单位完成监察任务中所明确的节能监察。

(二)做好事前培训和自查

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对纳入监察计划的企业进行事前培训,指导企业做好自查报告的编制。企业应实事求是按要求编制自查报告,在6月15日前,上报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

(三)推进工作落实

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要依法依规依标准按照规范程序实施现场监察,有关企业要按要求主动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开展现场监察,如需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及时向市工信局报告启动有关决策程序。在9月30日前,市节能监察行政执法队将本次监察结果及工作总结上报市工信局,监察结果将在市工信局官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结果运用

依法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同时纳入企业征信黑名单。做好节能监察后续跟踪工作,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针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

 

附件:抚顺市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附件

 

抚顺市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1.抚顺城南热电有限公司

2.辽宁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3.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抚顺齐隆化工有限公司

5.抚顺市欣鑫矿业有限公司

6.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宇供暖有限公司

7.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抚顺黑又亮炭黑有限公司

9.抚顺顺能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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