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依法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节能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完成对抚顺铝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抚顺罕王傲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4户企业进行节能监察,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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