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547号)、《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运行〔2016〕279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抚顺市人民政府于3月20-5月25日开展了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拉网式排查工作,现将抚顺市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及落后产能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抚顺市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
2017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