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开展融资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培训,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受理和协调解决民营(中小微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部门负责人: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科长 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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