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科工局,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企业家队伍建设,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辽宁省企业家培育行动方案》,现将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企业家培育行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科工局和有关单位。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遴选工作
(一)企业家遴选条件
1.国家级及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实控人或接班人)。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50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贡献可放宽)。
3.近5年无违法犯罪、失信被执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个人纳税信用良好。
4.具有家国情怀、前瞻视野与战略洞察力、干事创业激情、团结引领力、逆势成长力与战略韧性、企业发展潜力。
(二)选聘企业家培育导师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影响力和卓越的专业素养,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企业家、学者、专家、政府机构人员。
2.正确宣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高度认可企业家培育工作的使命目标,自觉维护辽宁省企业家培育导师团队伍的形象,传播正能量。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开放真诚的态度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尊重学员,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参与企业家培育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助力,坚持企业家培育工作的公益性。
4.遵守《企业家培育导师工作行为规范》(详见企业家培育导师申请表)。
(三)赋能单位遴选条件
1.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服务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辽宁省注册且成立2年(含)以上,运行机制良好,主要为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技术、人才、金融等方面服务。近2年在经营、环保、纳税、诚信等方面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规范及质量管控体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服务团队及配套服务设施,能保障服务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具有相关行业服务资质。
3.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志愿服务企业,坚持企业家培育工作的公益性。
4.获得省工信厅认定的2024年中小企业优质服务机构和2025年中小企业优质服务机构库入库机构,愿意为本次赋能服务提供优惠政策、专项资源倾斜或公益服务支持的机构,将纳入优先遴选对象。
二、遴选程序
(一)企业家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家自愿参加培育遴选,如实填报《辽宁省企业家培育申请表》(附件2)、《辽宁省企业家培育评估表》(附件3),并报至企业所在市工信局,各市工信局负责初审推荐,并填报辽宁省企业家培育申请汇总表(附件4)。
2.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企业家进行择优遴选,方式不限于面试、调研等,经遴选通过的企业家,将由各市工信局组织参加培育。
(二)选聘企业家培育导师程序
由企业家培育导师申请人填报《辽宁省企业家培育导师申请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推荐,报省工信厅同意后,颁发辽宁省企业家培育导师聘任证书。
(三)遴选赋能单位程序
由机构填报《辽宁省企业家培育赋能机构申请表》(附件6),市属机构经所在市推荐,省及以上所属机构直接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择优遴选。
三、企业家培育内容
1.举办辽宁省企业家培育专题研修班。
2.由企业家与培育导师自愿结对,商量制定个性化培育内
容与形式,组织开展定制化培育。
3.组织问道先进、对标研学等交流活动。
4.依据企业家需求,组织赋能单位开展政策、管理、创新、人才、金融、生态等对接活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科工局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企业家培育行动,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企业家报名和需求情况设置培育计划和课程体系,定制研学活动及学习资料,尽可能提供高质量的培育服务。
2.请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科工局和市科技局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2026年2月25日前将附件2-6(纸质版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改革科(可编辑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徐慧婷 57500465
邮箱: jwmyc@163.com
附件:
1.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企业家培育行动的通知》
2.《辽宁省企业家培育申请表》
3.《辽宁省企业家培育评估表》
4.《辽宁省企业家申请汇总表》
5.《辽宁省企业家培育导师申请表》
6.《辽宁省企业家培育赋能机构申请表》
抚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30日